“今天晚上我们和区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严查酒驾、醉驾行动,短短半个小时就查处了3起酒驾。对于这种不听劝告的党员干部,我们一定严肃处理。”7月17日晚,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与区交警大队联合开展行动,坚决对酒驾、醉驾行为说“不”。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把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列入作风监督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方面,以“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发放资料、观看警示宣传片和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洁身自好,不犯低级错误;另一方面,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不定期上路监督执法,严查酒驾、醉驾等行为。对发现酒驾、醉驾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四个查清”“风腐同查”等方式,严查“四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察工委已开展联合行动16次,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12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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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徐钢 刘鑫 张晟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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