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 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零容忍”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4-05 09: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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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仍有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对酒驾醉驾问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既反映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也折射出部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委牵头召开酒驾醉驾问题集体约谈会,对14家有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管理。

  今年以来,安化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饮酒驾车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在“安化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发送拒绝酒驾倡议书,引导各级各单位组织签订《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6705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宾馆、饭店等住宿餐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标语,倡导全民抵制酒驾。强化协调联动,督促公安机关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夜勤轮查等方式,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筛查酒驾醉驾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认为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律按规定移送线索。

  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关于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实行“三个一律”的暂行办法(试行)》,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迅速处置、快查快结,除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的责任,并对行为人分管领导、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监督该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问责。据统计,2023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54条,追究领导责任66人次,诫勉单位“一把手”10人次。

  此外,安化县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以来通报曝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6起,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庭审等举措,压实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常态化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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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李凤姣责任编辑:黄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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