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县明山头镇政协委员工作室和镇市监所就“生鲜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在创业社区农贸市场,监督小组向市场负责人询问商铺经营、肉类来源等相关情况,并向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发放《明山头镇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提醒告诫书》,向在场消费者科普“生鲜灯”的分辨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的辨别能力。“鲜肉摊常见的红灯光,蔬菜水果摊常见的白色、绿色灯光,为我们挑选购买增加了难度,影响对食品的判断。”在听取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后,监督小组当即对农贸市场、肉铺等经营主体逐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鲜肉铺等经营场所使用的照明光源,责令悬挂生鲜灯的商户现场整改。
据悉,本次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生鲜肉店、果蔬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共检查店铺29家,发放《告诫书》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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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丁祺 樊启晗 龙胜兰责任编辑:黄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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