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好生活 “益”往无前

——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综述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6 09: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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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在河道巡视。卢静摄

  今年来,南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条,立案65件,其中行政类公益诉讼案件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6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诉前结案58件,诉前整改率100%,提起公益诉讼6件。这些数据,满载着南县检察官守护美好生活、“益”往无前的奉献和成果。

  近年来,南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司法办案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治理。特别是积极开展的英烈保护专项行动,提升了“红色”公益诉讼在社会中的知晓度;开展医疗美容行业公共卫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用检察力量推动了南县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化发展。

  紧盯河湖治理 当好生态卫士

  来到藕池河西支,只见两岸林木排立,绿草如茵,河道碧波涟涟,这是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对此处河道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看到的景象。“堆在这里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都清理干净了,现在围着河边散步再也没有臭味了,生活舒心多了。”住在附近的居民感叹道。

  年初,在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活动中,检察官发现藕池河西支河道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立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立案调查,向相关部门发送磋商函,督促积极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加强对沿岸河段垃圾清理转运及源头管控监督工作。

  这是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致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为抓手,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打击与治理、惩治与修复并举,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护航者”的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同步落实。今年来,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1件,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12次。通过办案,恢复保护被污染的土壤36.9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6吨,挽回价值34万余元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关停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7次,共计投放鱼苗价值13万余元。检察院办理的“傅某某等人以清淤疏浚为名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尊崇革命英雄 捍卫烈士荣光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采取措施,对明山公墓区进行日常清扫和维护管理。”12月9日,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的某部门对检察建议的回复。

  明山烈士公墓共葬有20余名烈士,由各地零散烈士墓迁葬至此,属于供公众瞻仰、悼念的英雄纪念场所。几个月前,检察官发现这里树叶堆积、杂草丛生,部分墓碑保护状况不佳,迅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回头看”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

  今年,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逐一走访调查,共磋商督促修缮国家级爱国教育基地2个、县级烈士公墓1个、零散烈士墓21座。南县检察院还多形式、全方位地加大英烈保护宣传力度,在今年开展的“烈士纪念日”系列活动中,通过召开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宣传会等形式,提升“红色”公益诉讼在社会中的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红色资源的意识,确保英烈权益保护发挥实效。

  整治医美乱象 守护“颜值”安全

  12月25日,在南县经开区,检察官对园区的医疗美容企业进行走访。

  医疗美容行业事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线索收集、核查力度,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延伸检察职能,形成保护合力。今年来,对县域内10余家美容场所启动调查,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情形进行监督,向有关部门制发磋商函4份、检察建议1份,建议依法依规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我们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当好公益‘守护人’角色,全力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走深走实。”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益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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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卢静 覃盼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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