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

——资阳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纪实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1-24 09: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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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份合同没问题,但在履行过程中要注意全面性,包括合同标的、价款、时间、地点等。还要保留好书面材料原件,比如收货单、验收单、收条等。”近日,资阳区司法局联合铁肩法律服务所走进资阳区湘芝颂食品经营部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宣讲法律知识、查看法律文书、进行风险提示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经营主体在依法合规经营道路上行稳致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资阳区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不断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让更多企业乐于来此投资兴业。

  强思想 根植法治理念

  资阳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区委区政府多次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资阳区始终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提升做好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覆盖全区各行各业及社会群众,做到学法讲法人人参与,实现精准普法全覆盖。

  拓宽宣传渠道,才能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时飞入寻常百姓家。近年来,资阳区通过“资水之阳”和“新资阳”A pp开设“法治资阳”专栏,定期发布与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条文、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同时,充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利用LED屏、宣传资料等,让群众及时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政策、举措和成效。

  活经济 平等保护企业

  若欲“引凤来栖”,必先“筑巢以待”。资阳区始终把政府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定期对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修订、废止。日常工作中更是多层面地对限制企业发展的各类文件做好审查,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的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

  资阳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在法律层面做好风险评估,确保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立足实际,认真履行和市场主体签订的各类招商引资协议。去年以来,资阳区司法部门审查合同78份,提出参考意见300余条。同时,建立区级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并成立涉企案件专业审批团队,开设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明确专门窗口办理,确保涉企民商事纠纷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活力。

  为进一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资阳区深入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今年上半年,全区29个行政执法单位以“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1471件,减轻或免罚金额达到191.7万元,得到市场主体一致好评。今年9月,区委依治办组织开展执法案卷集中交流评查会,对全区24个执法单位近80本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严格按照评查标准,从主体是否适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逐页审阅、逐项打分、逐一列出案件问题,并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进行交流讨论,做到“以评促学、以查促改”。

  优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

  走进资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明几净,审批窗口的职能分工牌清晰醒目,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近年来,资阳区努力推动“一门式”服务,致力打造审批最简、跑动最少、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目前,该区“一门式”全覆盖已成为全市标杆品牌。

  在此基础上,该区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三化”事项梳理,确定可办“三化”事项1335项,承诺进驻率达到100%。完善企业开办专区,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联办事项一窗受理、专区办结,全流程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握指成拳,才能凝聚更多合力。资阳区建成“园区绿色通道专窗”,并成立园区项目帮代办中心,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实现园区范围内工业和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审批事项在专区全流程办理。区司法部门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对湖南红联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等50余家企业送法上门。资阳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遇到法律问题、难题要随时和司法部门保持联系,司法局将做企业的坚实法律后盾,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同时,资阳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畅通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救济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公布行政复议方式,方便企业“找准门、少跑路”,以“优化程序、调解优先、及时纠错”为抓手,把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0余次,防范涉企矛盾纠纷12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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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曹灿 张诗琴 周杜鹃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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