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感谢了,把我的损失降到了最低。”11月17日,资阳区新桥河镇某果园负责人龚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对法官说。
今年上半年,龚某经营的21亩果林因他人祭祀引发火灾而受损,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之后,11月17日,龚某到新桥河法庭反映诉求并咨询立案事宜。法官了解情况后,为减少企业损失,立即向当地村委及应急消防等部门了解火灾发生情况及前期处理、调解情况,并赶赴火灾现场调查、走访,积极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原告诉求及双方态度。主动向双方告知该案调查、评估等情况,并耐心明法析理,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当天下午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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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曹珍瑛 曹绍华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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