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桃江县沾溪镇资江白沙洲水域,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检察院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人工增殖放流)活动,1.2万尾鱼苗放流资江。
此次放流活动源于2起非法捕捞案件。昌某、钟某、伍某某3人在国家级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水桃江段内非法电鱼,捕捞渔获物共计11.58公斤;吴某非法狩猎捕获3只鸟类,其行为破坏了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按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4名当事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共放流1.2万尾鱼苗,价值161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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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王超 习支生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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