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多了安全公示牌,我们能随时了解电梯检验情况、维保记录,乘坐电梯的时候就放心多了。”4月10日,桃江县检察院对自建房电梯运行安全状况开展“回头看”,一名户主主动上前与现场了解情况的检察官攀谈。
今年2月,桃江县检察院开展自建房电梯安全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辖区内45栋自建房电梯进行深入调查,发现部分电梯存在未登记备案、过期未年检等安全隐患。桃江县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及时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依法督促自建房电梯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责令使用主体落实登记备案,粘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维修标志和警示标志等;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383家次,消除安全隐患6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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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冷芬 陆科强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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