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安化县出台《安化县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扛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近年来,安化县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占用(破坏)耕地、项目建设违法用地等行为,明确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干部以及有关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强调耕地保护“九必须”“八不准”“五不得”“四严禁”,对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对农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此前,安化县印发《安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划定耕地保护责任制网格1473个,设立县级、乡(镇)级、村(社区)级、组(网格)级四级田长2166名,对田长制的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组织形式、工作任务、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就田长制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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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胡能灿 胡雄华 周云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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