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7日,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把涉林案件庭审现场搬到安化县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1月7日,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把涉林案件庭审现场搬到安化县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庭审变为“普法课堂”,起到“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生态司法理念在村组落地生根。
据了解,被告人林某某在自家农田里焚烧茅草、玉米秆,燃烧的火星将山中茅草引燃,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414.8亩,其中林地面积47.7亩。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取得受害人的谅解。经法庭依法审理,对被告人林某某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生态环境刑事审判中的典型案例,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述失火烧山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广大群众树立防火安全意识,严禁在野外随意用火,做到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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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卢静 夏雨珂 姚晶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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