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桃江县委第一轮巡察及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218个,截至目前,第一轮常规巡察整改率实现96.61%,专项巡察整改率实现100%。”日前,桃江县委巡察办交出这样一份“成绩单”。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得益于督办和巡察整改机制不断完善。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今年4月,桃江县以十条刚性措施明确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制定整改方案、会议调度、检查督促等不同形式,领衔督导分管领域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实效。同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修订施行《县委巡察整改监督暂行规定》,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巡察整改中的责任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县委巡察办更新修订《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南》,全流程规范被巡察单位整改及其接受监督的工作程序。今年,各被巡察单位共制定或修订各类制度73项,收缴清退违规违纪资金48万余元,追责问责18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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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 蔡颖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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