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拖延整改,严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8-29 08: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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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在赫山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带领下,记者来到赫山区沧水铺镇金山村,查看银城大道沧水铺段滥伐林木复绿情况。复绿现场,早期复绿的林地植株长势良好,前几日完成复绿的林地已成行、成线种植苗木,仅剩土坡固定等工作待完成。

滥伐毁林

今年3月,湖南苗商种植有限公司与金山村7户村民达成流转协议,以每亩每年600元的价格,流转了13.3亩林地,计划用作苗圃地。该林地属于一般商品林地,原生长有樟树、杂树与竹子等,村民还在靠近道路的林地移栽了玉兰树与红枣树苗。

4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孔某某组织人员对林地上的较大树木进行人工采伐,用机械挖掘灌木、平整土地后栽植苗木。7日,沧水铺镇政府发现林地被破坏后,立即责令湖南苗商种植有限公司停止砍伐行为,并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复绿。10日,赫山区林业局派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协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到现场调查。经核实,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流转的林地上滥伐林木。区林业局当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考虑到雨情、高温等对苗木生长的影响,要求公司(孔某某)在6个月之内对平整后的林地进行复绿。

责令复绿

为防止林地被再次破坏,沧水铺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对该地巡查值守,赫山区林业局也多次派执法人员现场察看,均未发现新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7月2日,区林业局对湖南苗商种植有限公司(孔某某)滥伐林木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6050元,并责令补种树木1100株。

8月18日,区林业局对现场进行复绿测量,发现已完成8.7亩林地复绿,但仍有4.6亩左右的林地未按要求复绿。区林业局随即制定《湖南苗商种植有限公司采伐迹地生态复绿实施方案》,对复绿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联合沧水铺镇政府督促责任人限期完成复绿任务。至8月21日,13.3亩林地上已补种红桎木、樟树、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等树木2000余株,种植草皮3065平方米;部分林地边坡裸露、坡面固定等工作待完成。

督促护林

沧水铺镇政府、区林业局多次与孔某某沟通协调,督促其履行复绿责任。

复绿期间,镇、村干部上门为村民做思想工作,宣传林地保护政策;组织人员巡查值守,设立宣传警示牌,防止林地再次被破坏。

接下来,赫山区将配合省级森林督查部门,由区林业局与乡镇街道每年8月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的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顶格处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坚决移交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区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将不定期对乡镇街道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并督促沧水铺镇和金山村强化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损毁林木行为。

记者手记

一草一木皆风景。

采访过程中,我们也在围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主题的实践进行探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民众的积极参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要深入人心,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动上。

保护环境、保护森林和其他自然资源,需要每个人树立法律意识,履行公民义务。逾越红线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惩治过错、警戒将来,这是法治社会的日常机制,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依凭。唯其如此,现代化治理和创造美好生活的动力系统才能正常运行。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依托当地的山水草木资源,发展产业、提振经济实力,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时,要懂得眼前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取舍,引导普通大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把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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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夏园园 姚巍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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