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2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8-23 08: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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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这次找我谈话,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党性修养。”近日,沅江市某乡镇卫生院受处分医生在接受谈话后诚恳地对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

沅江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四种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全环节,出台了《沅江市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了派驻机构业务管理办法,调整了监督范围,确保将责任的缰绳抓紧抓牢,将监督的探头校准擦亮。

“这次党代会期间面对疫情考验,我们第一时间制定督查方案,抽调24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16个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将责任清单化,紧贴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防控一线开展督查,发出督查通报10期,提醒谈话3人,拟谈话提醒2人,组织处理5人,立案3人。”沅江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具体执纪监督过程中,沅江市纪委监委严在日常、治在未病,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今年1至7月,沅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2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为80.1%、14.2%、1.1%、4.6%。

下一步,沅江市纪委监委将把监督保障复工复产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新目标,确保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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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钟夏丽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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