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南县三仙湖镇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应急专干,对镇内液化气罐储存点、经营门店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这几个液化气瓶罐已经过期,如果继续使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在集镇某经营门店检查时,南县市监所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后,当即责令整改。同时,对个别无证经营户,当场下达停业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工作人员认真记录,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收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过期、报废的液化气罐。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液化气罐存储经营店10家,处置不合格液化气罐10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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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夏训武 胡志鹏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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