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巡查,进一步巩固禁放成效。区安监、公安部门同步开展禁放综合执法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环境污染。
连日来,赫山区城管部门落实市政府禁放通知要求,及时制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发放禁放禁烧宣传单;录制宣传音频,通过执法车、手持话筒喊话等方式,在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墓等场所开展宣传;倡导沿街单位和门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限售烟花爆竹规定,提高市民对禁放规定的知晓率。同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以街道片区为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成立巡查小组,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通报、制止、处理违规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在开展禁放宣传和巡查的同时,赫山区城管部门加强辖区小超市、日杂店、纸扎店等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对中心城区、资江风貌带、公墓集中地带等“八大类”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赫山区安监、公安等部门同步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收缴烟花100余箱、鞭炮200余万响,取缔违规销售点10处。
赫山区城管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禁放区内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举报一经查实,按照200元/次奖励,举报电话分别为:12319(城管热线)、110(市公安局)、12345(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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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曹灿 肖萍 夏智勇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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