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湖南银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化百益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结伴来到安化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地标管理办公室,申请安化黄精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授权。这是《安化黄精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暂行)》印发后,第一批申请使用授权的企业主体,迈出了安化黄精农产品地理标志规范使用的第一步。
为有效保障安化黄精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使用,规范安化黄精生产经营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在省、市、县绿色食品办公室指导下,安化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安化黄精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暂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暂行)》),并结合本地黄精产业发展实际,多次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商讨安化黄精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管理权限事宜。经过反复修订、完善和专家评审后,于3月24日正式印发《管理规则(暂行)》。《管理规则(暂行)》共含17条内容,对申请人条件、申请程序及标志使用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管理规则(暂行)》的出台,迈出了安化黄精从创品牌到用品牌的重要一步,能有效引导安化黄精品牌规范化发展,从而积极推进以安化黄精为主导的“安五味”品牌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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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夏园园 张姣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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