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填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库环节制度空白,切实扎紧织密“不能腐”制度笼子,市财政局出台《益阳市财政局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缴库管理实施办法》,针对非税收入缴库环节存在的资金滞留、账目不清、监管缺位等问题,强管控、明职责、建机制,着力规范收缴入库秩序,确保非税资金缴库管理有章可循。
严控缴库时限,杜绝资金沉淀。《办法》明确要求,已确认的非税收入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实缴库,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坚决杜绝资金长期闲置和跨年度挂账。同时严格限定汇缴结算户核算范围,严禁经营收入等其他资金违规入账,从源头防范资金混同、账实不符风险,维护资金管理秩序。
厘清四方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围绕非税收入收缴、归集、核对、缴库全流程,《办法》系统厘清市财政局、市财政事务中心、各执收单位、非税代理银行四类主体的职责分工。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征收并落实票款同步管理;代理银行及时足额划转归集资金;市财政事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电子台账,常态化执行周清理、月对账、季核查机制,实现超期资金动态清零、账务流水双向核对、专项核查定期开展,确保非税资金全程可追溯、各环节受管控。
实行分级惩戒,压实执行责任。《办法》对制度执行不力、违规操作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处理。对整改不力、违规征管的执收单位,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财政票据申领资格等措施;对违规划转、滞留截留资金的代理银行,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代理资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依规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以有效约束倒逼各方规范履职。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组织全市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与业务培训,推动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位,持续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秩序,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邓新敏责任编辑:文昭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