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益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探索深化人大司法监督的有效路径,创新开展“司法百案质效评”工作,逐步构建起一套独具特色、务实管用的人大司法监督新模式,实现监督理念、机制与效能的同步提升,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了“益阳智慧”。
坚持问题导向 精准评查夯实监督基础
“司法百案质效评”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发现真问题、解决实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案件质量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试金石”。
聚焦关键科学抽选案件,让评查靶向更准。每年围绕党委关注、群众关切的营商环境、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司法领域热点难点,划定评查重点方向。案件抽取覆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等案件类型,确保评查范围广、样本代表性强。同时,重点抽查既往评议中满意度较低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承办案件,持续释放监督压力。
借力引智专业把脉,让评查底气更足。打破地域限制,专门聘请省级司法实务专家、高校学者组成评查专家组,开展封闭式集中阅卷,从根源上规避“熟人社会”的人情干扰。专家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甄别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典型性问题,真正实现“以上评下、专业研判”的评查效果。
多维印证立体画像,让评查视角更全。评查工作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与全方位履职调查紧密结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牵头,走访纪委监委、政法委、网信办、信访局等部门,全面收集被评查单位及“两官”在纪律作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各类信息。深入律师事务所,面向“两代表一委员”开展访谈和问卷调查,充分听取一线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直观感受。通过“案内评查”与“案外调查”双向印证、同频发力,为客观评价司法履职情况提供立体、全面的评判依据。
创新机制方法 刚性约束增强监督实效
“司法百案质效评”不仅在于“评”,更关键在于“改”和“用”。市人大着力在机制创新上持续发力,确保监督长出“牙齿”。
闭环管理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集中交办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当面交办、签字背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台账管理、销号督办,市人大通过随机抽查、定期巡查、整改“回头看”等多种方式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地落实。针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近年来,评查发现问题数量逐年下降,整改成效持续显现。
阳光测评传导监督压力。将满意度测评引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对受评单位和相关“两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前,向常委会组成成员提供详细的问题清单、绩效考核、舆情信访、纪律处分等参考资料,确保测评建立在充分信息基础之上。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同时抄送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政法委等部门,将其作为单位考核评价、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极大地增强了人大司法监督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结果联动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司法百案质效评”结果与“两官”的任职、退出机制紧密挂钩,构建起“监督—评价—任免”的闭环管理链条。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的“两官”,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连续测评不合格、能力不胜任者,依法启动员额退出程序。在人事任命环节,市人大对拟任法律职务人选进行“司法百案质效评”情况核查,有效打破了司法官员“终身制”的惯性思维。目前,已有2名被测评为不满意的“两官”退出员额,并免去审判员职务,鲜明树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导向。
注重系统集成 融合贯通凝聚监督合力
市人大将“司法百案质效评”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大格局中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融合贯通,凝聚起司法监督的强大合力。
上下联动一盘棋,凝聚人大系统纵向合力。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协同开展司法案件评查工作,市人大牵头组建市级评查专家库,统筹协调专家资源下沉基层,近年来累计为各县市区人大协调派遣省级、市级评查专家32人次,实现了专家资源集约共享和标准尺度的统一把握,让市县两级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左右协同聚合力,构建多元监督横向格局。主动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充分运用纪检监察机关的处分信息、网信部门的舆情动态、信访部门的投诉情况,让监督视角更多元、问题指向更精准。探索开展专题询问,让人大代表与司法办案人员“面对面”,凝聚起超越人大单一监督的横向合力。
内外结合促提升,推动司法机关自我革新。“司法百案质效评”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强有力的外部监督,驱动司法机关自我革新、提质增效。益阳市公检法司各单位将监督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针对评查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优化办案流程、加强队伍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审判执行堵点难点,完善审判管理“指挥棒”;市人民检察院主动申请并被最高检确定为“每案必评”工作试点单位,将人大监督与内部评查有机结合;市公安局针对评查指出的取证不规范、文书制作粗糙等问题开展纪律作风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创新推出主办侦查员和派驻法制监督员制度,2023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民警76人,禁闭6人,诫勉谈话8人,有效整肃了警风;市司法局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和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建设,有效形成了通过接受外部监督驱动内部治理体系优化的良性循环。
益阳市“司法百案质效评”工作,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化的案件评查、刚性测评问责、系统化的机制创新,有效破解了人大司法监督虚化、软化的难题,探索出了一条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提升的新路径。展望未来,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耕细作,不断在评查的科学性、整改的彻底性、成果运用的长效性上寻求新突破,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益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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