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围绕登记管理、内部治理、监管效能、执法能力等重点环节,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市级社会组织453家,年检率超过86%。
在登记规范方面,市民政局编制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推出“全程导办”“上门代办”等服务,并督促5家名称不合规的社会组织完成名称变更。实行事先告知提示制度,对60余名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任职谈话,推动20多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
在治理规范方面,分类编制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印发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目前,市级共评出5A级社会组织17家、4A级6家、3A级7家。加强重点行为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抽查检查社会组织26家,现场督促6家机构整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对1家市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立案查处决定。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市级总数由153家减少至39家,占比从30.3%降至8.6%。
在监管效能和执法能力方面,联合教育部门对12所民办学校开展抽查,强化非营利监管,重点防范侵占、私分资产等行为。同时,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作执法文书范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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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苏钢 李光辉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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