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获悉,为缓解春运期间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矛盾,充分发挥运价对巡游出租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将执行临时加价政策,每趟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另加收4元,加价执行时间为2月15日0时至2月23日24时。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明确要求,各出租车企业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驾驶员在车辆内醒目位置规范张贴价格公示标识,清晰标注临时加价标准及12315监督电话,同时做好对乘客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要求驾驶员在运营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守安全底线、规范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打表收费规定,在政策标准内收取费用,严禁擅自提高加价标准,坚决杜绝拒载、绕道、甩客、拼客、强行拉客等不文明、不规范运营行为。
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巡游出租车行业监督管理。乘客若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擅自加价或不文明运营行为,可留存相关证据,并拨打监督电话12315或投诉热线0737-6101913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对投诉线索快速核查、从严处理,处理结果同步纳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计分考核,确保春节期间城市客运市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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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汤超 周明瑶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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