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钢 推动企业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1-14 09: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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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钢委员。郭凌览摄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能通过提案切实推动司法进步,我更加感到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1月13日,省政协委员、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主任、益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贾钢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工作中,贾钢紧紧围绕民生热点、百姓呼声认真调研,用心用情提出一件件高质量提案,为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有效化解了破产案件涉及的社会矛盾,维护了一方平安。”贾钢介绍,随着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由于原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给负责推动企业破产程序具体执行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带来了许多难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破产企业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破产财产的变现或盘活。

  “比如在府院联动机制落地实施上,政府多家组成部门在落实法院法律文书过程中仍以业务不熟、信息化流程中无该项操作、法院文书含义不明等种种理由不切实办理,这就凸显了机制的不成熟。”为此,贾钢提议,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的常设办公室应当设立在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由分管领导统一调度机制的落地。同时,各级法院应安排专人负责,随时听取各地企业破产管理人办案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及时回应。要总结归纳破产案件审判中的各种经验,形成书面指引性文件,对管理人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指导。此外,要向破产企业管理人公示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管理人业务水平,为管理人赋能。

  “作为政协委员就要主动担当、倾情奉献,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展望新征程,贾钢表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行业领域,提出更多高质量提案,用法律温度彰显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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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舒婷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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