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政策真的太好了,提取公积金后,自己不要再额外出钱,完全没有资金压力。”2月28日,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说。王先生为父母住宅加装的电梯正式交付,他也在第一时间顺利提取到了自己的公积金。这是今年2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来,我市“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父母住房加装电梯”受益的第一人。
王先生父母年逾六旬,上下楼不方便,王先生就想为父母加装电梯。经过费用测算,王先生需要承担3万余元费用。今年2月,当他得知可以通过提取个人公积金用来为父母住宅加装电梯时,便于2月28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江管理部申请该业务,当日到账。
在此次政策优化调整前,仅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可提取公积金。新举措扩大了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名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申请人本人及配偶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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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苏钢 罗民圣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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