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亮剑”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2 09: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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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警示教育、签订承诺书、加强巡查……坚决向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近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从2023年12月20日起,我市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党员、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组织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公安机关,通过明确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夜勤轮查等措施,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同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及时筛查酒驾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认为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律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专项整治坚持“四个查清”和“一案双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相关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线索后,一律从严从快实行,强化倒查回溯、一查到底,深挖酒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提供和接受宴请、违规组织参与酒局饭局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根据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执纪执法单位,采取查阅执法台账和案卷、分析比对相关数据、案件回访等方式,开展酒驾醉驾案件执纪执法监督。对明显处理失当、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改正;对存在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以权谋私、包庇袒护、失密泄密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等问题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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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馨予 曾伟峰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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