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10月14日至15日,市教育局会同资阳、赫山两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学校,联合属地街道、社会等力量,对市区校外培训开展突击清查,现场查处无证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1起,清退参培学生25名、违规培训资金25920元。
市教育局会同赫山区教育局开展的市区校外培训突击清查中发现,赫山区清源巷有一家机构每日有学生进出,可能在进行学科培训,遂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蔡某利用自建房,联合其他人员对学生进行小学英语课程讲解辅导,且无法出示《办学许可证》。蔡某的行为涉嫌无证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学科培训活动。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将已收取费用限期内退给家长,并将该培训机构当场予以关停。
对突击清查中发现的4起轻微违规培训行为,现场约谈了机构举办者,传达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教育和规劝其诚实、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校外培训经营秩序。
据介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是教育部为持续加强校外违规监管,增强对校外违规培训惩处的法治保障,制定的专门查处校外违规培训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对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游学、研学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处以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限。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培训线索,可以拨打公开的举报电话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如涉及违规违法培训收退费等经济纠纷的,还可以通过12315平台,向地方消协组织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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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苏钢 杨孟君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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