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益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已开始。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将利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对所辖普查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军队系统单位除外)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入户,采集清查表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请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可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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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苏钢 王灿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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