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时节,鲜艳美丽的芍药花恣意绽放,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芍药,红如火,白如雪,艳如霞,把即将到来的属于全体劳动者的光辉的五月,烘托得更加明艳、有力。
4月27日,99名益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将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这些表彰对象有的来自田间地头,有的深耕教育、卫生一线,有的是普普通通的公安民警……尽管他们来自不同的领域,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是凭借一双“巧手”诠释劳模精神,用一颗“匠心”彰显劳动价值。他们从群众中来,身上无不镌刻着奋斗者的印记,是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典型。
那么,劳模是怎样评选出来的?怎么才能成为劳模呢?
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五年一次,要求严格、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整个过程严肃而复杂。
2022年12月,成立2023年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12月13日,召开筹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形成评选表彰工作方案。12月29日,市“两办”下发《关于做好益阳市2023年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评选表彰的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具体要求为: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2%,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评选要从严控制,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评选。
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超过20%。
农民不低于总数的23%,其中,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不超过20%,村“两委”班子人选从严控制。
筹委会及时下发《推荐评选工作说明》,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特别强调获评对象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一般从县(区、市)劳动模范或其他市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中产生。
审核把关确保阳光操作、客观公正
从3月6日至15日,历时10天,筹委办组织4个考察组对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考察,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群众公认性。
在组织考察的同时,还分别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发改、公安、人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健、 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工商联、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其中纪检监察、组织、公安、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23名拟推荐人选提出了异议,筹委办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纳。
3月17日,筹委办听取各考察组情况汇报,从150名候选人中筛选出99名表彰建议人选。
4月17日,召开筹委会第二次会议,对表彰建议人选进行审议,并一致同意将99名表彰建议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4月19日,市委2023年第13次常委会听取评选表彰工作汇报,同意99名人选名单。
默默奉献、成绩显著就能成为劳模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这是劳模精神,也是成为劳模的必备条件。也就是说,任何劳动者只要有想法、肯干事、敢创新,任何人都有机会成为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这些拟表彰人选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广泛性。推荐对象充分考虑了各行业人员,确保人选分布的广泛性,具体覆盖了先进制造业、传统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民生服务业、新就业形态、教育、医疗、文化、政法等诸多行业。
导向性。在表彰人选中,一线职工及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占比大幅提升,分别由2018年的34人、20人增长到45人、23人,分别增长32%和15%,充分体现了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价值导向。
先进性。表彰人选都是在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且具有县以上基础荣誉,部分人选的先进事迹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过报道。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劳模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劳模推选表彰是倡导社会新风尚的有效载体。评选表彰劳模不仅是要把最优秀的劳动者选出来、推上去,更重要的是要以劳模为榜样,通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带动广大劳动群众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只要全市劳动者见贤思齐,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的理念,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向劳模看齐,用劳动筑梦,以实干圆梦,就一定能汇聚起现代化新益阳建设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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