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落细惠企政策 助力房企平稳发展
能否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能否简化办理施工、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最近,不少房产企业通过12345政企通专席咨询相关惠企政策。记者咨询热线专员及市住建局开发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去年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中,针对企业出台了包括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适度放宽预售许可办理条件、加快推进非住宅去库存、调整拆迁安置方式、加快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多项惠企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为缓解企业压力,《政策措施》对包括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容缺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缓缴报建费用,适度放宽预售许可办理条件等予以了明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以土地成交确认日期为准),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可在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不收取延期产生的利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引导支持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设施配套费等报建费用(人防费用除外)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3个月内缴清,并将报建费计入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届时协调落实预售资金拨付和报建费缴纳。新建多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房屋,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符合装配式建筑、第四代商品住宅建筑标准的项目,所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要求的工程形象进度可按达到正负零且完成栋间地下室的标准执行。
对加快推进非住宅去库存、加大金融支持、优化配套服务、调整拆迁安置方式等方面,《政策措施》也出台了相应的举措。其中强调,对已出让但尚未完全开发建设的商业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调整为居住、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适应市场需求的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放宽商住比限制,在项目规划时可由开发企业自行决定。出台我市地下空间确权登记办法,推进地下空间合理利用。根据土地出让和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完善项目周边道路、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另外,市中心城区严格限制新建拆迁安置房,逐步转变为以货币化为主的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团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我市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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