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中共益阳市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该决定的发布,标志着自今年4月部署开展的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决定》对纳入清理范围的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废止65件,宣布失效106件,其余435件继续有效,其中7件需作修改。此次集中清理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要求,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对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要抓紧推进修改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修改任务。对继续有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完善制度适时后的评估、督查、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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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作者:沈帅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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