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生态环境违法有奖!我市首个获奖案例产生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7-17 09: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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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我们今天来看您,主要是向您说明上次实名举报的益阳四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废气扰民的相关情况,另外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您,您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被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小组所采纳,是全市第一例。现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等结案后您还能拿到相应的举报奖励呢!”7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大队工作人员来到赫山区何女士家里回访,并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据了解,今年5月23日19时30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大队接到居民信访投诉,反映赫山区罗溪路四通汽修公司存在喷漆扰民的问题。赫山大队迅速作出反应,翌日上午便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赫山大队查实,被举报对象存在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5月24日,该大队依法对其烤漆设施就地查封。6月17日,执法支队正式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专门制定了《益阳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规定,经市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并对被举报对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被举报对象行政处罚金额1%(最低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奖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对举报对象参照被举报人刑事罚款金额的2%(最低3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奖励;没有被处以罚款的,每件给予300元奖励;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但依法未对被举报人作出行政处罚,却避免造成重大污染损害后果的,每件给予100元奖励;在一个月内举报一家或多家企业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按单个举报所处罚款最高金额计算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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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崔佳欣 张毅峰 陈荀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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