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2-30 09: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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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今年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今年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跃涛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中央、省里统一部署,尽快实现全覆盖。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录明在发布会上说,本次改革主要涉及基本制度模式、养老待遇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和养老保障体系结构四个方面。关于改革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参加的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规定继续发给离休费。其缴费水平与企业一致,按本人工资基数个人缴纳8%,单位20%。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设定过渡期为10年,改革后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百分点。全省按照“制度统一、责任分担、总体预算、适当调剂”的原则确定统筹层次和基金管理。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8%的比例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4%的比例缴费。其中,由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缴纳的8%部分记虚账,待工作人员退休时再由财政补实。

据悉,本次改革启动后,原来开展的改革试点将终止,原已参保人员和基金进行清理和转移。按照统一规范、平稳过渡的总原则,符合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其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账户,退休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符合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转移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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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在线 益阳门户网作者:宋丹 袁思琪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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