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举报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公告》(下简称《公告》),通过有奖举报,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公告》明确了八种有奖举报情形:收购、加工、销售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收购、加工、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违法行为;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洞庭野生鱼”等字样违法行为;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 “洞庭野生鱼”等相关菜品违法行为;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洞庭野生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违法行为;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举报线索。第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将视不同情形给予奖励,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追责。有奖举报电话:12315。邮寄地址:市海棠西路472号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科(720办公室)。邮政编码: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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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曹灿 黄琳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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