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滞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我局牵头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要求,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表述
督察发现,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桃江县等4个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桃江县加快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核实建立污染源清单。(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污染源清单,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成因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
益阳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耕地土壤污染开展成因排查,形成了《赫山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成果报告》《资阳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成果报告》《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工作报告》《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研究报告》,于2024年11月12日通过省级验收评审。成因排查与分析报告明确了资阳区、赫山区(含高新区)、桃江县、安化县4个重点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主要污染源特征、输入通量及分布特征,结合污染源实地踏勘和溯源,确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及污染源整治清单。
(二)制定整治计划,强化资金保障。
4个县区均制定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计划。根据排查档案和确定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及污染源整治清单等工作成果,赫山区有15处污染源纳入整治清单,其中12处已获得中央资金支持;桃江县有17处污染源纳入整治清单,其中16处已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安化县有11处污染源纳入整治清单,已全部申报项目并已纳入中央项目库;资阳区有1处污染源纳入整治清单。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层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推进正在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科学规划项目时序,同时强化资金保障和过程监管;对未整治的污染源按国家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整市推进项目,有序推进整治。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7—4243120
联系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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