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兰溪古镇街道改造工程已由益赫发改招核[2015]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兰溪古镇街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
2.3 规模:大同街50栋居民建筑外立面改造,沿街、沿河景观打造等,招标控制价为188.94万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体按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3 万元,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
7.2 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售价各400元,资料收取根本费, 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投标人须书面确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14时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14时3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jyzx.yiyang.gov.cn/)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4202353。
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法人承诺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人员岗位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原件报名(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益阳市兰溪镇尹家坝村
联系人:周镇长
电 话:15973770595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址:益阳市广播电视大学3栋5楼
联系人:夏小姐
电 话:0737-6189728 18874895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