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2017-06
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拍)字-01、06、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拍卖结果公示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成交 单位 |
2017(拍)字-01号 |
龙洲南路东侧,益阳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南侧 |
15406.23m2(23.11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住用地 |
商住比1:6。 容积率≤3.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建筑间距24+0.1H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拆迁已完成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740 |
3698 |
3698 |
湖南禾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17(拍)字-06号 |
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以南、七鸭子路以东 |
11990.68平方米(17.99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服、住宅 |
商服、住宅用地,商住比为1:10,建筑密度D%≤30%,容积率1.0<FAR≤4.0,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100米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红线外三通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610 |
3022 |
3052 |
大汉(益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2017(拍)字-07号 |
长春工业园文昌路以西、金花湖路以北、翠竹路以东 |
28577.2平方米(42.86亩),以地籍核定为准 |
商服、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商住比为1:8,绿地率≥3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红线外“三通”,红线范围内部分土地已平整,无房屋拆迁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00 |
4716 |
4716 |
湖南登高置业有限公司 |
以上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出让须知。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