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15]07060号;委托代理编号: HNHF2015—010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益阳市民政局的委托对2015年中心城区街巷路及标牌设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原采购公告已于2015年8月20日在《湖南益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事项
综合评分表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 性能(F2) |
样品评价 |
40 |
根据样品的在制作材质、制作工艺综合评价,实行分档次计分,优的计40分,良的计25分,一般的计10分。(样品规定规格1500×50,标牌部分必做可视孔,其他的以图片或视频或影像资料展示)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齐的或标牌部分未做可视孔的不计分。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必须封存,开标后不予退还。 |
现更正:“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的内容。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 性能(F2) |
样品评价 |
40 |
根据样品的在制作材质、制作工艺综合评价,实行分档次计分,优的计40分,良的计25分,一般的计10分。(街(路)牌样品规定规格1500mm×500mm,标牌部分必做可视孔,可视孔位置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样图)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标牌部分未做可视孔的不计分。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必须封存,开标后不予退还。 |
综合评分表中其他内容不变。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9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现更正为: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时间:2015年9月2日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益阳市民政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话:0737-4215132
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文妮 电话:0737-4425255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路益秀园南区4幢1单元16层1605—1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