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名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益阳市桃花仑西路746号益阳市委二院
机构地址
负责人夏大
负责人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电话:0737-4222851  传真:0737-4214419  邮编:413000



联系方式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目录外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

(八)组织实施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或跨区域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上级党政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医政医管科(药物政策与基药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科技教育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保健科、中医药管理科(对外称中医药管理局、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科、行政审批科、爱国卫生工作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健委工委组织部、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卫生健康工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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