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五连降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10-08 09: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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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告知书,发布了我市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基本情况。今年,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目录电价累计下浮8.6分钱每千瓦时。

为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年已先后5次下发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今年,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目录电价累计下浮8.6分钱每千瓦时,环比2017年我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0.855元/千瓦时,目录电价下调幅度为10.06%,超额完成下调10%的任务要求。

对于转供电用户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必须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单位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鉴于物业共用设施用电(含物业单位自用电)已纳入物业服务成本,转供电单位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时应剔除共用设施电量,不得向终端用户重复收取共用设施电费。实行“预购电”的终端用户,可以先按“预购电”标准缴纳电费,然后根据转供电单位总表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预购电”电价标准不得高于一般工商业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价。

同时,市发改委要求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小区的转供电用户,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要加大户表改造力度,尽快直抄到户执行目录电价;不具备直供条件的,必须在9月底前将降价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若转供电单位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价格监督部门将对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转供电单位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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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蔡立平 邱建辉责任编辑:袁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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