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我市定于7月1日实行的“交房即交证”政策是否已经执行?部门回应——

政策已如期施行,但并非按买房时间界定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7-09 13: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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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7月份在中心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问销售员现在是不是“交房即交证”时,得到的却是否定的回答。让这位市民疑惑的是,我市明明已经施行“交房即交证”政策,这个楼盘为什么没有执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7月6日,笔者带着市民提出的问题,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益阳现在已执行‘交房即交证’政策,但这项政策有前提限制。”市住建局开发科科长周斌介绍,今年,我市出台了《益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市本级从2022年7月1日起,县(区、市)从2022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7月1日和12月31日两个时间,指的都是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时间,而不是居民购买房屋的时间。所以这位市民购买的房屋,不在‘交房即交证’新政范畴。”周斌解释。

根据《益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起,我市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市本级从5月1日起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县(区、市)从10月31日起试运行,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市政公用服务报装联动办理改革同步启动。同时,《方案》要求成立益阳市推进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市)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措施,积极推进改革落地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切实增强改革担当意识,将“交房即交证”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大改革事项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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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杨馨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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