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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生态经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2-01 09: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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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地

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三区县(市)交界。

二、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规模

覆盖洞庭湖区域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北部的城镇和乡村,服务范围辐射镇(乡)近25个,人口约130万,初步拟定建设规模为600吨/日。

工程投资约3亿元(不含征地、拆迁、安置等费用)。

三、项目背景

根据《湖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湘政办发[2013]19号)、《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2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4]19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生态经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置,我局建议采用焚烧发电措施处置大湖生态经济区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2016年元月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建设期2年

四、项目可行性

该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符合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有关政策,且采取PPP项目运行模式有利于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有着良好的政策支持:“十二五”期间国家大力扶持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并在发电配套费用、上网电价及税收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是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好的时机,也是解决当地环境问题的最好时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相关内容,我国拟建或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均有可能申请CDM 项目。也就是说可以利用国际上的资金来补助焚烧厂的运行。

五、初步实施安排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BOT方式建设、运营,按产业化运作方式进行对外招商,由投资商出资建设(投资商出资70%,三区县(市)人民政府30%),政府通过PPP合作模式,按各地垃圾保底量基数入股,具体合作由三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与PPP项目公司分别签署服务支付协议。

2、项目可研、环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费用以及征地补偿费、厂区三通一平工程费、防护距离拆迁安置费等列入成本核算,一并由投资商承担。其中征地拆迁安置(含防护距离)、“三通一平”费用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垫付。

3、垃圾处理费由三区县(市)各自承担。先确定三区县(市)的垃圾供应保底量,未达到的,按保底量交纳;超过的,按实际量交纳。

4、省里补助的专项经费和其它渠道争取的上级补助资金(包括国债等),按区县(市)的垃圾保底量所占比例测算后,再拨付三区县(市)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费补贴,或计入三区县(市)主体的入股投资款。

5、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逾期所有设施、设备及资产由投资商无偿移交给人民政府,合作县(市)按入股比例享有,特许经营权由三区县(市)协商后报益阳市人民政府另行授予。

六、合作方式

PPP合作和融资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益阳市团圆路333号

项目负责人:刘志鹏

项目联系人:赵建军         联系电话:1397370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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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湖南科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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