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二○一三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3-63360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2013-04-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站、支队、所、中心:

《益阳市二○一三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益阳市二○一三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3月14日

抄报:省环保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50份)

益阳市二○一三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二○一三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还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目标,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科学理念,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感同身受的“十项环保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身心健康和科学发展的大气、水质、土壤等污染问题,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环保部门。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从“五位一体”总布局高度定位环境保护,把加强环保工作进一步纳入党政综合决策体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13年,要在加强国家卫生、文明、交通模范管理城市各项环保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成立国家生态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编制《益阳市全面推进国家级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益阳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益阳市环保模范城市建设规划》及各《区县(市)生态建设规划》,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50个和市级生态村100个。

二、完成省定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在继续做好、做实工业源减排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源等领域污染减排工作,尤其要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13年要进一步抓好结构减排,将总量指标控制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综合运用总量替代、标准提升、区域限批、建设项目管理等手段,继续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进一步推进工程减排,实施减排项目60个。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和废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除磷、脱氮设施,加强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减排数据和资料,深化管理减排。进一步加强对已建减排工程的督查、核查,加强对省控、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加大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省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三、开展志溪河、兰溪河等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大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的力度,全市地表水优于Ⅲ类标准水质的比例达到90%,其中洞庭湖和资江益阳段水质保持国家Ⅲ类水质标准,重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按照《志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兰溪河环境整治方案》,取缔关闭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切实改善“二河”水质,恢复“两河”水体功能。大通湖水环境保护工程要进入国家和省级项目库,到位部分资金,确保水质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及以上。

四、完成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益阳市2013年项目。出台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全省十大环保工程益阳市项目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分解落实2013年度重点工程和项目,明确目标任务。按照“一个工程、一套政策”的要求,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减排、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产业发展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7大工程益阳市项目,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1#300MW机组和东方水泥有限公司1#新型干法生产线等一批脱硫、脱硝设施项目通过省厅验收。抓住国家建设生态文明和两型社会及实施环保工程的契机,创新举措,组织专家和力量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环保项目库,着力推动环境监察、监测、减排、污染控制、核与辐射、宣教、固废、应急和办公室等标准化、规范化、项目化建设,全市全口径环保投资超过6亿元,其中全系统争资立项项目50个资金6000万元以上,逐步打造数字环保平台。

五、全面推行汽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国家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强辖区内重点企业烟气治理、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控制、清洁能源使用,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逐步解决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臭氧(O3)污染问题。2013年重点推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淘汰1600辆“黄标车”,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阶段性排放标准。全市完成环境监测有效数据10万个以上,同时做好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新增监测项目的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和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择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六、抓好治桃江、安化、赫山和资阳等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完成投资1.53亿元,重点实施桃江县、安化县、赫山区、资阳区和高新区等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着力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解决局部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重金属企业的关、停、并、转、治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涉重金属企业整治整合工作,拆除所有涉锑企业反射炉、锑白炉、高炉等生产设施,建设和改造含重金属废渣集中安全贮存场或贮存仓库,配套和扩容建设含重金属雨水收集和废水处理系统,坚决消除重金属行业的环境风险。

七、做好园区和项目环保评估与新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规范空气、水、噪声和生态等各类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加强总量环境准入把关,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严格重污染行业准入,加强项目环境准入把关,进一步强化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总量平衡政策和替代削减标准。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以项目环评推动规划环评,以规划环评简化项目环评。围绕我市重大工业项目和交通运输项目,做好“减、放、简、短、优、管”6字文章,进一步理顺分级审批体系和局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联审制度,进一步压缩各个审查环节,再造内部流程,特别是各个内部审查环节上要做到无缝对接。全市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率达5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率达100%和验收率达90%。

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清洁工程。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能源和清洁田园”为目标,重点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验收2012年下达的整治项目,部署实施2013年安排的整治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全市实施整县推进项目1-2个,实施整乡镇推进项目7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个,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解决100个行政村所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九、妥善处理一批环保信访投诉问题。突出志溪河、兰溪河和清塘铺、灰山港、泥江口、长春、茅草街、琼湖镇等重点区域流域,突出造纸、苎麻、化工、医药和水泥等重点行业,突出重金属、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等敏感部位,突出国电益阳、沅江纸业、湖南拓普、东方水泥等重点企业,进一步拓宽和畅通“12369”等信访举报渠道,2013年筛选100个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环保信访投诉问题加以彻底解决。特别是要注重对上级督办和媒体关注及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案件,必须专项治理、重点盯守和现场稽查,建立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后督查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全市投诉环保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5%。

十、打造一支业务过硬、执法严明、作风扎实和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加快我市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核与辐射和法制宣传能力建设,加强全市环保系统特别是市环保局党、政、工、青、妇等组织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2013年,益阳市环境监测站和沅江市环境监测站分别通过《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省级达标验收;安化县、南县、赫山区和资阳区环境监察大队分别通过《国家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标准》二级以上标准省级验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排名,力争各项工作考评进入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先进行列。

2013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打印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