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义,请联系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51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建强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着重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拓宽了政务信息的来源渠道,保证了政务信息发布实时更新。

(二)抓实制度建设。制定或完善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做到对各类需要公开的文件、政策、数据、信息等内容,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管理。对需要公开的发布内容,明确由各科室(单位)认真填写信息发布登记审批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科室(局属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发布。确保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三)强化平台建设。一是着重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的建设。2021年,我局完成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2115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3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3条。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计报送信息273条。二是加强与媒体的对接,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的一些重要措施、方针政策、成果,通过市电视台、益阳日报、湖南日报、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等媒体对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制定了新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精简了受理资料,删减了模糊项资料,在政务服务窗口实行制度上墙、政务公开,并在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局官网公布,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加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机融合。四是实行建设工程从开工到验收全程现场公示制度,除涉及安全保密,不予公开的建设项目外,明确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将《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公示有关建设内容,接受监督。

(四)提升回应能力。一是对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引导社会预期。二是慎重对待依申请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已设置专栏,公开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职权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其中,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了受理机构和申请方式。全年共收到146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三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在局官网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全面梳理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及各层级文件,解读政策制度。年内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名录库管理办法》等各级政策法规文件,均配套了对应的解读文件,并创新形式,不只有对应的文字解释,还有通俗易懂的图文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09.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6

0

0

0

0

0

1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06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0

0

0

0

0

0

1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7

11

18

 0

66

21

0

0

0

21

12

0

0

0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意识需要增强;二是门户网站栏目需要进一步整合优化;三是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政务新媒体建设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整合优化门户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持续拓展公开载体,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网站功能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不断改进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打造特色亮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