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索 引 号:yyrsj-2013-000008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13-05-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法治益阳为目标,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省厅组织开展的“人社法制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着力健全行政运行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管

1、建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一把手局长总负责,分管局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研究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

2、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报请局党组审批并下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重大利益的行政决策时,遵循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保障决策效益。完善行政应诉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出庭庭审旁听制度及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归档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兼职行政复议人员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法院、下级行政机关的“三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程序,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所有项目办事流程及须知,争取今年实现所有项目网上办理。

5、认真落实服务管理制度。对照《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要求,全面查找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的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6、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各区县市、机关各科室及各二级机构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切实提高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保工作落实。

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才、政协、检察、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8、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定期进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构建教育、预防和奖惩并重的执法监督机制,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年底将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将行政许可、劳动监察执法、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行政复议等案卷纳入评查范围,通过案卷评查,推进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9、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一期全市人社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重点做好《行政强制法》、《侵权责任法》和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及劳务派遣最新政策等学习培训,并积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执法业务培训。

三、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1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全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

11、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推进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年底前市、县两级仲裁院组建率达100%,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达90%以上,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核心,加强仲裁院基本建设和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1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诉讼案件听证审理、和解、调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执法人员旁听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法庭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要予以尊重并自觉履行。

13、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规范网络投诉、群众上访等信访投诉行为,完善信访投诉办理程序。加强初信初访工作,着重治理重信重访,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特殊工时审批、外国人港澳台办就业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职业(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审批、职称评审等环节进一步加大重点行政辅导的力度,在劳动合同解除、社会保险费征缴、加班费及工资支付、规范用工、制定规章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职业(人才)中介经营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方面依托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重点执法提示,严格落实行政指导考核评估办法,提高行政指导的效果,促进企业“双维护”。

1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中心城区力争九月底前投入运行。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活动,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16、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通知》(益法治办发〔2012〕1号)要求,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创新与发展,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施性,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7、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六五”普法整体规划,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人社法律宣讲教育“三个一”活动,进一步转变普法工作作风,创新普法形式,特别是抓好新近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做好来我市开展的法律法规宣传巡讲活动。

18、加强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坚持把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益阳,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以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各项培训为载体,采取集中轮训、专题报告、举办讲座、网络培训、以考促学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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