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07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政办函〔2021〕27号)等有关部署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益阳市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iy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148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市政府研究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室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就该项工作专门研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统筹发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纳入《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制度汇编》,在《室党组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分别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分工,明确了各科室的具体职责,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定期对全室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作为科室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依法公开信息。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政办函〔2021〕27号)的有关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对须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公开,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实现可复制可下载,方便群众获取保存信息。2021年,及时准确在益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市政府研究室领导机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人事信息等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或更新政务信息6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认真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并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和知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等法规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是及时回应申请。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及时高效、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及时回复群众诉求,回应公众关切,畅通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2021年,我室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项(其中有2项为同一人同一时间申请同一事项),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回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本机关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室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群众的期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化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下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