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离婚
- 来信时间2019-11-23 16:01:01
- 来信人曹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质询下离婚方面的事情,我是异地婚姻,老公是四川的,但是结婚证是在益阳办理的,老公已经恶意失踪快两年了
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如果我起诉离婚可以在益阳当地法院起诉吗?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益阳市民政局
- 答复时间2019-11-27 11:14:51
- 答复内容
曹莹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您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益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7日
- 满意度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