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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建议上调益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诉求信
  • 来信时间2025-12-08 14:46:19
  • 来信人 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关于建议上调益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诉求信


    尊敬的益阳市人民政府:


    您好!我是益阳市一名普通劳动者,现就我市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相关问题向政府提出诉求,恳请予以关注和协调解决。


    根据湖南省2025年9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月最低工资分为2200元、2000元、1800元三档,我市统一执行1800元/月的第三档标准。作为对比,相邻的常德市、宁乡市均执行2000元/月的第二档标准,而长沙市执行第一档2200元/月,这种区域间的差距与我市实际发展情况和消费水平并不匹配。


    从生活成本来看,益阳市2025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已达22153元,折算月均消费支出近1850元,1800元的月最低工资扣除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实际可支配收入已低于基本生活成本线,难以覆盖住房、餐饮、医疗、子女教育等必要开支。反观周边同类型城市,在消费水平相近的前提下,其最低工资标准更高,让低收入劳动者更有保障。


    按照《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适用的最低工资档次,且应综合考虑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目前我市统一执行第三档标准,未区分城区与县市的发展差异,与省内多数城市“城区执行较高档次、县市执行较低档次”的灵活做法不同,未能充分体现我市城区的发展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底线,也是城市吸引力的重要体现。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消费水平以及周边城市的标准参考,现恳请市政府:一是重新评估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支出等核心因素,启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调研;二是参照常德、宁乡等相邻城市做法,将我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00元/月,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或调整相应档次;三是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支出、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恳请市政府充分考虑普通劳动者的实际困难,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上调,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期待您的回复与解决。


    此致

    敬礼!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2025-12-11 09:41:22
  • 答复内容

    李富山: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相关内容回复如下: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参考省内其他市州调整标准,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讨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经省人社厅备案,进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需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经济发展水平来看,2024年我市GDP排名全省第10位,常德排名全省第三位,经济发展水平我市与常德差距较大。参考其他市州情况来看,据统计,本次湖南省各市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长株潭为第一档,岳阳、常德、衡阳、张家界为第二档,其他市州均采用的第三档。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加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调研,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上调。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