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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相关政策落实问题
  • 来信时间2023-10-14 11:35:57
  • 来信人张敏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关于国家法律《现役军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现役军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和轨道交通的政策落实一事,在桃江与板溪往返城乡公交中落实太差,他们公司明显贴出了优惠政策条款(见附件),但这次我回家探亲每次都要与司机掰扯半天,最后还认为我是座霸王车,这对军人形象影响严重,但我是享受国家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也不可能出车费,否则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没有了,我希望领导能督促相关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免得司机以及其他乘客认为我作为保家卫国的军人仗着自己的身份在欺负老百姓,这对军队形象不利,而且每个司机都说只有残疾军人才能享受优惠,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我的一种侮辱,免费坐个公交我怎么就成残疾人了?归根结底就是国家政策落实出现了问题,打了折扣,上传下达不通!这个问题在相关法律颁布以来几乎每年回益阳探亲都会遇到,去年是益阳到桃江的公交,今年是桃江到板溪的城乡公交,而且我也没有列出相关车牌,因为每次坐车每个司机都会跟我扯半天,硬是认为我们现役军人不能享受免费政策,起码说明这是这条线路的共性问题,出于落实习主席有关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的论述以及维护军队军人在百姓中的形象的原因,恳请政府领导督促相关企业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敬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桃江县(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 答复时间2023-10-18 16:13:45
  • 答复内容

      关于对“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相关政策落实问题”的回复

    张敏网友: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栏目反映的关于“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相关政策落实问题”一贴(信件编号37785)我单位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桃江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核定桃江县城乡客运公交车票价的通知》(桃发改价[2023]3号)文件规定:现役军人、伤残退伍军人、消防队员、一二级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网友为现役军人,出示相关证件后可以免费乘坐桃江至板溪城乡公交车。因网友未提供具体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等相关信息,我单位无法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工作人员约谈了公司负责人和桃江至板溪车队负责人,要求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有关优惠、免费乘车政策。由此给网友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工作人员分别于10月18日15:41与网友电话联系,就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感谢网友对桃江交通事业的关注!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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