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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市长您好
  • 来信时间2021-04-17 17:51:31
  • 来信人蓝少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市长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因为生活所需2021年4月5日在拼多多(南县南洲段氏食品店)企业,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围城渠路326号(原南洲镇永安村八组)购买了南县特产手工糯米糍粑粘糯可口很好吃(18元),到货后经朋友提醒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因为该食品上面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厂址等等,根剧GB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6.8 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散装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应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同时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然后2021年4月10号我将此案通12315APP反馈到了南县南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然后到今天为止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人给我组织调解这个案件,希望市长帮我催促一下该局,尽早帮我处理这个问题,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时间2021-04-23 09:12:00
  • 答复内容

         2021年4月19日收到市长信箱市民反映:南县南洲段氏食品店经营的糯米糍粑无标签的投诉。我科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南县市监局进行调查。

         经查:段氏食品店经销的糯米糍粑部分未贴标签,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南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架未贴标签的糯米糍粑,责成当事人进行整改,同时与投诉人依法达成了调解。当事人经市监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开始经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