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标题: 关于益阳市教育系统2026年第三批招聘资格审查中任教经历证明要求的有关问题咨询
- 来信时间: 2026-07-06 1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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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本次益阳市教育系统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入围考生,但我现在由于任教经历证明的上不能加盖县市区教育局行政规章或人事公章,这会导致我7月6日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与问题说明如下:
本人是益阳赫山区人,现为长沙市某区公办学校一名编外合同制教师,已工作累计满2年(有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作为佐证),但我的实际用人单位、签订人事关系实际单位都并非区教育局,而是与我所在的任教单位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在我的百般苦求下,区教育局还是坚决不在我的任教经历上加盖公章。除此之外,任教单位公章、任教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与其他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是没问题的、真实的、齐全的。
我是受益阳教育而成长的,现在踏入教师行业,也想走回益阳教育。一直以来,益阳市大大小小的公开招聘,我都不缺席,这次终于如愿,进入了资格审查环节,真的是十分不甘心止步于此。
招聘公告我反复看过许多遍,具体要求我也明了,但我还是想请问本次资格审查中为何我任教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任教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任教经历证明等材料依旧不能证明我的任教经历?上述材料如果不能证明我的任教经历,是因为属于虚假材料吗?为何一定要县市区教育局行政规章或人事公章?
特此,向市人社局或者纪检监察委申请具体缘由解答与程序合规性审查。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26-07-10 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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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夏志程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收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经查所述情况为赫山区管辖,立即责成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根据《益阳市教育系统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报考人员必须满足相应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您报考的初中信息技术教师,要求具有中小学校(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幼儿园)1年及以上完整学年度的任教经历。任教经历截止实践至2026年6月30日。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由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或人事公章的从教经历证明以及任教单位聘用合同等有效材料。经审查,您提供有关证明不完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因此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另经核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7月6日15:28向您告知了上述政策要求及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