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标题: 不交社保违规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
- 来信时间: 2026-01-03 2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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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申请人自2021年4月1日起,一直在被申请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处从事中国移动益阳分公司集团客户网络维护工作。申请人接受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的直接管理,包括考勤、工作分派、奖惩、培训、考试,并使用该公司提供的劳动工具、劳保用品、工衣、工牌。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然而,被申请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为规避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安排申请人与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和众拓科技有限公司、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公司签订协议,并由这些公司轮流或最终(自2024年1月起)由海纳实业为申请人发放工资。上述公司仅承担工资发放形式,工资发放主体的变更,从未影响申请人在铁通的管理体系下持续提供劳动。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和众拓科技有限公司、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并非申请人的实际管理者。
2025年12月30日,实际管理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及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以申请人不愿签订一份变更劳动关系为合作关系的“平台从业人员服务协议”为由,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拖欠最后三个月工资。
此外,申请人工作期间存在周末加班、节假日值班未补休及,未安排年休假的情况,被申请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亦未依法支付相关报酬。
综上,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及违法解除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被申请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亦未依法支付相关报酬。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与承担工资支付义务的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等关联公司,共同构成了对申请人的混合用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上述仲裁请求
附件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x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26-01-04 1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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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秦楠: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收件后我局高度重视,于2026年1月4日9点40分安排工作人员与你本人电话联系,电话告知申请仲裁需提交书面纸质资料,并告知仲裁委立案办公室地址,你表示愿意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