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委违规不受理案件的投诉信
  • 来信标题: 关于劳动仲裁委违规不受理案件的投诉信
  • 来信时间: 2025-08-20 14:46:16
  • 来信内容:

      益阳市人社局领导:

      本人就与金煌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原案号:赫劳人仲不子(2025)第35号),于2025年8月6日向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以“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为由拒受理。

      **事实与法律错误:**

      1. 确认劳动关系属于法定仲裁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

      2. 即使公司注销,仲裁委应依法追加权利义务承继主体(人社部发〔2009〕125号第9条)。

      现请求贵部门:

      ① 责令原仲裁委受理案件;

      ② 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

      附件:不予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

      投诉人:蔡叶丁

      联系电话:18973775468

    附件1:不予受理书.jpg

    附件2:劳动仲裁第1页.jpg

    附件3:劳动仲裁第2页.jpg

    附件4:劳动仲裁第3页.jpg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25-08-20 16:12:35
  • 答复内容:

    蔡叶丁: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经查你所述内容为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交由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处理。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件后,立即指派专人办理,经查此件为重复件(与赫山区区委办派件重复),收件后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此事,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19日与你电话联系,你手机处于欠费停机状态。关于你已向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经审查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并依法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也在《通知书》中明确:如不服本通知,可在收到本通知书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存在违规不受理案件情况。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737-4427539。